消毒灭菌作用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准则

1、运用中的消毒剂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1次,其细菌含量有必要≤100cfu/ml,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;灭菌剂每月监测1次,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。

 

2、化学监测:应根据消毒、灭菌剂的功能定时监测,如含氯消毒剂、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;运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,惯例监测每周不少于1次。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有必要每日或运用前进行监测,并做好有关记录。

3、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,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;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,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。

4、运用紫外线灯管和空气消毒机消毒应进行平时监测、紫外线灯管照耀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。平时监测包含灯管应用时刻、累计照耀时刻和运用人签名;对新灯管和运用中灯管应进行照耀强度监测,30W一般石英新灯管的照耀强度不得低于90uW/cm2,运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/cm2 ,每半年监测一次;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,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天然菌应削减90%以上,人工染菌杀灭率应到达99.90%;

5、各种消毒后的内镜(如胃镜、气管镜等)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。其合格规范为:细菌总数≤20cfu/件,不能检出致病菌。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、高频电刀、细胞刷、切开刀、异物钳等灭菌物品有必要每月进行生物监测;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。

 6、环境卫生学监测:包含对空气、物体外表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,一般病房每季度进行监测。要点部分每月进行检查。当怀疑医院传染与环境卫生学要素有关时,应及时进行监测。监测办法及卫生学规范应契合《医院消毒卫生规范》(GB15982-201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