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常用灭菌方法概述

灭菌方式 灭菌方法 适用范围 注意事项
高压蒸汽灭菌 分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
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
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
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
用于耐高温、耐高湿的医疗器械和物品的灭菌。
不能用于凡士林等油类和粉剂的灭菌。
灭菌设备应每日检查一次,检查内容包括:
1、检查门框与橡胶垫圈有无损坏、是否平整、门的锁扣是否灵活、有效;
2、检查压力表在蒸汽排尽时是否到达零位;
3、由柜室排气口倒入500ml水,查有无阻塞;
4、关好门,通蒸汽检查是否存在泄漏;
5、检查蒸汽调节阀是否灵活、准确、压力表与温度计所标示的状况是否吻合,排气口温度计是否完好;
6、检查安全阀是否在蒸汽压力达到规定的安全限度时被冲开;
7、手提式和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主体与顶盖必须无裂缝和变形;无排气软管或软管锈蚀的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得使用;
8、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输入蒸汽的压力不宜过高,夹层的温度不能高于灭菌室的温度;
 9、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日进行一次B-D(Bowie—Dick Test)测试,检测它们的空气排除效果。
10、下排气、预真空及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具体操作步骤、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,应按照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。
 



分烧灼和干烤两种方法 用于高温下不损坏、不变质、不蒸发的物品、不耐湿热的器械、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的物品(如玻璃、油脂、粉剂和金属等制品)的灭菌。
 
1、 待灭菌的物品干热灭菌前应洗净,防止造成灭菌失败或污物炭化;
2、 玻璃器皿灭菌前应洗净并干燥;
3、 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,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%以下再开箱,以防止炸裂。
物品包装不能过大,不超过lOcm×lOcm×20cm,物品不能超过烤箱的高度的2/3,
物品间应留有充分的空间(可放入一只手),油剂、粉剂的厚度不得超过0.635cm;
凡士林纱布条厚度不得超过1.3cm;
4、 温度高于170℃时,有机物会碳化,故有机物品灭菌时,温度不可过高。
 
灭菌方式 灭菌方法 适用范围 注意事项





  环氧乙烷不损害灭菌的物品,且穿透力很强,
故多数不宜用一般方法灭菌的物品均可用环氧乙烷消毒和灭菌。
例如,电子仪器、光学仪器、医疗器械、书籍、
文件、皮毛、棉、化纤、塑料制品、木制品、陶瓷、
金属制品、内镜、透析器和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等。
但不适用于食品、液体、油脂类、滑石粉等的灭菌。
环氧乙烷是目前**主要的低温灭菌方法之一。
 
1、环氧乙烷灭菌器的安装要求:环氧乙烷灭菌器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,切勿将它置于接近火源的地方。为方便维修及定期保养,环氧乙烷灭菌器各侧面(包括上方)应预留51cm空间。应安装专门的排气管道,且与大楼其它排气管道完全隔离。
2、环氧乙烷安全防护原则及注意事项:(1)保证环氧乙烷灭菌器及气瓶或气罐远离火源和静电;
 3、环氧乙烷存放处,应无火源,无转动之马达,无日晒,通风好,温度低于40℃,但不能将其放在冰箱内。严格按照G家制定的有关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处理;
4、投药及开瓶时不能用力太猛,以免药液喷出;
5、每年对环氧乙烷工作环境进行空气浓度的监测;
6、应对环氧乙烷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紧急事故处理的培训。过度接触环氧乙烷后,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,立即吸入新鲜空气;皮肤接触后,用水冲洗接触处**少l5min,同时脱去脏衣服;眼接触液态环氧乙烷或高浓度环氧乙烷气体**少冲洗眼lOmin,遇前述情况,均应尽快就诊;
7、按照生产厂商要求定期对环氧乙烷灭菌设备进行清洁维修和调试;
8、环氧乙烷遇水后可形成有毒的乙二醇,故不可用于食品的灭菌。










  用于金属、非耐湿热诊疗器械和用品的低温灭菌,
例如,腹腔镜、输尿管镜、关节镜等软硬式内镜;
内镜器械、镜片、光学纤维及起博导线、
内置或外置的起博器、电池、电锯、超声刀头等。
不适用含有纤维素、木浆的物品,包括纸、
棉花、木头、涤纶垫、油类;液体及粉末;
带有盲端的管腔、置入人体内的植入物等的灭菌。
1、 使用前详细阅读用户手册;
2、 所有需灭菌的物品及器械都必须在灭菌之前进行预处理,即清洗、冲洗、彻底干燥和保持干燥(包装);
3、 灭菌时,物品应排列放于搁架上,摆放的时候注意混合摆放,不要重叠摆放,摆放好的物品不能触及灭菌舱壁、门、电极,切勿堵塞紫外光灯;
4、 切勿长时间直接注视灭菌舱内的紫外光源;
5、 处理软式内镜前,请与医疗器械制造商联系,在有或无硅垫的情况下,每次循环仅可处理一只软式内镜;
6、 如果灭菌的物品为内径≥1mm,长度≤150mm的不锈钢管腔或内径≥1mm, 长度为≤350mm的聚四氟乙烯软管时,每锅只能放置10根,并选用**模式灭菌;
7、 灭菌工作结束,取出器械后要及时将灭菌系统的自动门关闭;
8、 终止灭菌工作取出灭菌物品时和充更灭菌剂时一定戴乳胶手套、口罩等防护措施,如果灭菌剂不慎渐到皮肤上,请使用大量清水冲洗,如果灭菌剂不慎渐到眼睛上,请使用大量清水冲洗,并马上就医,使用后的灭菌剂包装瓶请用清水刷洗后丢弃。
9、按用户手册要求定期维护卡匣、空气过滤器、监控镜头、机身等。



戊二醛
 
适用于不耐热医疗器械和精密仪器等的浸泡消毒与灭菌。
不得用于注射针头、手术缝合线等疏松材料的消毒或灭菌;
不得用于室内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、
室内空气消毒、手、皮肤粘膜消毒。
 
1、 外用消毒液,禁止口服;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;
2、 戊二醛使用前应先加入激活剂,现用现配,加入激活剂后**多可连续使用14天;因戊二醛对手术刀片等碳钢制品有腐蚀性,使用前应加入缓蚀剂,缓蚀剂须在激活剂加入且完全溶解后方可加入;
3、 医疗器械或物品在消毒或灭菌前须清洗和擦干,避免将水和有机物带入消毒液中,造成对戊二醛的稀释或降解;
4、 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戊二醛浓度监测,浓度不合格应立即更换;
5、 戊二醛更换及浓度监测后均应有记录;
6、 戊二醛对人皮肤和黏膜有刺激性,接触时需戴帽子、口罩和橡胶手套,防止溅入眼内或吸入体内,如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干净;
7、 少数人对戊二醛过敏,须避免接触;
8、 盛装戊二醛的容器应加盖,放于通风良好处,并且应每周更换两次;
9、 使用前须查看外包装上的有效日期,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;
10、更换新品牌的戊二醛应注意先查看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。
过氧乙酸 适用于耐腐蚀物品、环境及皮肤等的消毒与灭菌。
 
1、 过氧乙酸不稳定,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,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,原液浓度低于 12% 时禁止使用;
2、稀释液临用前配制;       3、配制溶液时,忌与碱或有机物相混合;
4、过氧乙酸对金属有腐蚀性,对织物有漂白作用。 金属制品与织物经浸泡消毒后,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;
5、 使用浓溶液时,谨防溅入眼内或皮肤粘膜上,一旦溅上,及时用清水冲洗;
6、 消毒被血液、脓液等污染的物品时,需适当延长作用时间。